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二、负责青岛校区后勤管理处所属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独立法人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后勤各项税费的计提及上缴工作,负责自收自支单位工资及计提费用的审核上缴工作。
五、负责后勤管理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入账及清查盘点工作。
六、负责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核算工作,负责每月资产系统财务审核工作,以及填报学校后勤(含泰安校区后勤)的资产情况报表。
七、负责编制青岛校区后勤各部门报表及年底各校区后勤的报表汇总工作,负责年末决算报表说明工作。
八、负责后勤所属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发现异常查明原因并书面报告。
九、负责监督规范后勤管理处所属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各项经济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和规避财务风险。
十、对于校内外对后勤所属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各种监督、检查、审计,负责组织解释配合工作。
十一、负责拟定学校基建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各校区的基建财务核算工作。
十二、负责基建财务债权债务、往来款项资金结算业务,确保基建经费的安全完整,努力控制、防范风险。
十三、参与编制、上报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参与编制年度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和预算调整,负责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调整预算的执行工作。
十四、负责向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竣工项目的交付和移交,并做好竣工财务资料和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五、参与学校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各项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
十六、参与学校基建项目投资、基建工程设备及材料等有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十七、参与校内维修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及验收工作。
十八、配合各部门对施工项目的决算进行审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等工作。
十九、负责学校职工住房资金的核算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各类后勤基建相关票据领用入账及缴回登记等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各类后勤基建相关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